各院(部)及相关部门: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期末考试时间安排
1.考试课考试时间: 6月15日(第十七周周二)至6月18日(第十七周周五),具体时间段安排为:上午9:00—11:00,中午12:00—14:00,下午14:30—16:30,晚上17:30—19:30。
2.考查课考试时间: 6月7日至6月11日。
3.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。
二、巡视人员安排
组长:李利
副组长:田益友、孔亮、
戴剑、邓金萍
成员:刘越、熊璞、
石斌、郑健、
汪洋、郑丽萍、
李龙、王古常、
毛亚梅、毛三艳
三、巡视组巡视区域安排
各院(部)领导巡视本院(部)学生考试考场和组考考场,教务部、学生工作部、教学督导随机巡视。
四、考务办公室设置
1.校考务办:设在教务部211办公室。
2.院(部)考务办:设在各院(部)教学办公室。
五、考务安排
考试综合办公室
工作组成员 |
联系电话1 |
联系电话2 |
段 义 |
81336803 |
13638602986 |
考务工作人员安排
院(部) |
考务工作人员 |
联系电话1 |
联系电话2 |
士官教学部 |
芦桂花 |
|
17612757318 |
王 琴 |
81338177 |
18672789882 |
|
学前教育 与外国语学院 |
余 倩 |
81334722 |
15071172317 |
李丽琼 |
81336803 |
13627253265 |
|
商学院 |
李 林 |
|
13507122390 |
邱 娜 |
81336801 |
18672789815 |
|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|
沈 菡 |
81334895 |
13477703521 |
王 琴 |
81338177 |
18672789882 |
|
智能制造学院 |
熊安琪 |
81334797 |
15871828679 |
江雅璇 |
81336803 |
13476001377 |
|
旅游学院 |
周 艳 |
81338032 |
13971289516 |
李盛国 |
|
18272241736 |
|
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|
阮 岚 |
81334875 |
18071080707 |
李丽琼 |
81336803 |
13627253265 |
|
无人机技术应用学院 |
胡耀霞 |
|
15377029588 |
魏 冕 |
|
18571777922 |
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石 慧 |
81336859 |
13697328176 |
刘 丹 |
81338177 |
13667145663 |
|
通识课部 |
郑 媛 |
81335081 |
15927529300 |
王 涛 |
|
13260511150 |
六、监考安排见附
七、阅卷及报送成绩
1.阅卷:阅卷教师应按照学校的评卷要求规范改卷。所有课程以本课程考试时间安排为基准,在考后三天内完成阅卷与登分工作(录入教务管理系统)。
2.报送成绩:各院(部)教学办对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,于6月23日上交班级成绩总表(加密电子档)、到考率、及格率。
3. 试卷库建设工作
(1)各院(部)要做好试卷库的建设工作,妥善保存本学期期末考试成套试卷(含试卷使用审批表、试卷命题分析表、试卷及评分标准)。
(2)试卷批改及装订整理要求见附件2。
八、其它事项
1.考试试卷及考试信息核对
各院(部)在领回考试卷后,要在第一时间仔细核对试卷袋上信息与试卷是否相符,试卷数量是否正确,试卷印刷有无错、漏,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,确认内容和数量无误后封袋妥善保存至考试当天。各院(部)在做好考试信息核对的同时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。
2.试卷领取与上交
各科考试试卷按照考试安排表中的任课院(部)存放,监考教师应到相应的院(部)去领取考试卷。考试结束后,已考试卷应及时送交原领处,以备阅卷教师领取。
3.考试信息的通知
学生及监考教师均可登入教务部网站查看相关考试(监考)科目、考试(监考)时间、考试(监考)地点。各院(部)应打印1份本学院巡视员巡视区域考场安排交予巡视员,并及时上交《武昌职业学院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》。
4.考场开门与关门
(1)各教学楼教室管理人员应按照考试安排时间提前15分钟将考场门打开,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将考场门锁好。
(2)考试期间监考老师对教室里电教设备的完好和完整负全责,监考教师要求佩戴监考牌。
(3)教室管理人员应与监考教师之间做好考场的交接工作。
5.考试纪律学习与宣传
学生工作部、各院(部)应配合教务部做好本次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宣传工作。各院(部)组织教师学习《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》,组织学生学习考风考纪,保证考试顺利完成。
(1)考前,各院(部)要召开本院(部)监考教师考务会议,强调监考职责与监考纪律。
杜绝监考迟到、旷监现象,对考生要严格要求、一视同仁,对违纪苗头要及时制止,对违纪考生要敢于管理。学校将组建巡视组检查监考教师职责履行情况并予以通报。
(2)考前,各院(部)要召开学生班会,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。
要求学生认真复习备考,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诚信应考,不要心存侥幸。
要求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参加考试(如遇丢失,须学院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),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。
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带入考场,有带入考场的必须关机后交由监考教师保管。
教务部
2021年6月3日